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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纠纷邻里反目  圆桌审判握手言和

  发布时间:2011-03-04 09:24:01


    中国法院网兰考频道讯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而家住兰考县谷营乡的周某与邻居张某却因一次工伤事故闹得两家人大打出手,反目成仇。兰考县人民法院行政庭的法官们经过耐心调解,最终使他们之间的纠纷得以协商解决,双方握手言和,在当地一时传为佳话。

    周某与张某本是邻居,两家关系一直很好。周某在张某经营的一家私营企业打工。2009年11月11日,周某与张某到山东出差的过程中受了伤。周某要求认定其伤属工伤,而张某则不予认可。双方因工伤认定及后续治疗费发生纠纷,两家关系逐步恶化。经兰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周某的伤为工伤,五级伤残。张某不服,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上级机关维持了原工伤认定。张某仍不服,向兰考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庭的法官充分运用基层工作网络和圆桌审判方式,分头开来给张某和周某做思想工作,经过二个月多达30余次的沟通协调,最终双方在法官的引导下达成协议,由张某一次性赔偿给周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津贴,伤残就业补助金及其他各项费用共计55000元。张某当场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该案圆满结案。

责任编辑:武令涛    

文章出处:兰考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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