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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人民法院关于建立诉讼服务站和法官联络点的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12-18 10:43:29


    为深入落实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工作要求,按照上级法院及县委工作部署,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的原则,进一步发挥法院在社会矛盾化解、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人民法院初心,落实司法为民宗旨,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定不移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有效推进诉源治理工作。通过本院已设立的人民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巡回审判点、法官工作室和商事纠纷共享法庭网络,将各人民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和巡回审判点打造为诉讼服务站,将法官工作室和商事纠纷共享法庭打造为法官联络点,明确诉讼服务站和法官工作室职责,加强为辖区内的基层自治组织解决纠纷提供培训指导、开展巡回审判、送法进校园、法治夜校等活动,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促进提升基层矛盾化解组织的能力和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诉调服务,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探索新途径,积累新方法,为兰考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组织建设
    成立“诉讼服务站和法官联络点”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副院长马俊超任组长,立案庭和各人民法庭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立案庭,立案庭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加强对各项工作措施调度督导,拆解分配各项任务,确保工作快速推进。立案庭负责与上级法院的联系工作,协调联络各方,确保各项措施精准落地。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人民法庭、审判团队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奖励;对因组织不力、保障不到位,致使工作开展不力的,要及时通报批评,甚至追究责任。
    三、工作开展
    (一)认真落实多元解纷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司法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推动工作向纠纷源头防控延伸。
    (二)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诉源治理格局。推动党委政府将万人成讼率等纳入地方平安综治评估体系,积极主动参与县、乡综治中心建设。
    (三)发挥诉讼服务站、法官联络点在诉源治理中的作用。充分利用人民法庭、诉前调解中心扎根基层、贴近人民群众的优势,推进诉讼服务资源力量下沉。加强与基层政法单位、基层自治组织、调解组织的对接,形成覆盖全区的解纷服务网络。积极参与“无讼”乡村(社区)建设,为基层自治组织解决纠纷提供培训指导。主动参与和服务共同缔造,健全自治法治德治融合机制,推动法治文化与地域文化的有机统一,推动司法工作与村规民约、乡风民俗的有机结合。深入基层开展巡回审判、法治宣传等工作,用贴近群众的方式传播法治理念。
    (四)建设“诉调对接一体化”调解工作模式。建立无缝对接、协同高效、运转流畅的诉调一体对接机制,对到法院起诉的纠纷,先行开展非诉引导辅导;适宜调解的,征得当事人同意后进行诉前调解。调解成功、需要出具法律文书的,由速裁团队法官依法办理;调解不成的,及时转入立案和繁简分流程序,依法裁判。
    (五)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作用。强化人民法院在线调解的使用,提高在线调解水平。当事人可以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直接提交在线调解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在线委派、委托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调解员可以直接开展线上调解。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各调解组织及法院立案系统互联互通,通过线上转交诉讼文书和其他材料,对需要立案出具文书的,调解材料直接导入立案系统,降低诉讼成本。
    (六)加强司法建议工作。依法延伸审判职能,对从司法审判领域反映出的有关管理体制、公共政策、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等方面的问题,找出症结,探索规律,预测趋势,提出司法建议,积极促进有关单位科学决策、完善管理、消除隐患、改进工作、规范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实现诉源治理。
    四、工作职责
    1.诉讼服务站工作职责:一是负责群众来访接待引导,根据来访的目的要求,将其引导至相关服务区域;二是接收、审查各类案件材料,办理各类案件立案手续,做好案件材料的登记和流转;三是对适宜诉调对接解决的各类案件,与其他机关或本院部门进行对接、调解或协调;四是及时依法审查各类诉讼费用的缓、减、免交申请,为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必要司法救助;五是为当事人查询案件、案号、承办法官、开庭时间地点、案件流程及执行进展等信息提供服务;六是接收、核对当事人等提交的各类诉讼材料,并负责转交有关业务庭处理,针对当事人对生效裁判提出的疑问,依职权予以答疑或联系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答疑;七是接待群众来访,对来访、来信和申诉进行登记、研判、流转;协助做好领导接访日工作。

    2.法官联络点工作职责:一是接待来信来访,对当事人进行诉讼指导;二是进行立案审查,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接收诉讼材料,指导网上缴费、网上立案;三是对涉及标的额小、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实行独任审判、简案速裁;及时办理司法确认案件;四是对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员进行业务指导;五是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共同缔造工作;加强法治宣传;六是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兰考县人民法院

                                                2024年12月16日
    附:诉讼服务站、法官联络点设置情况
     兰考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站和法官联络点设置情况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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