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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柔并济促履行 一面锦旗表谢意

发布时间:2025-08-27 15:59:39


   8月26日上午,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当事人家属来到兰考县法院,将一面印有“法海航领正义舟 公平裁决解民忧”的锦旗交到执行干警李豪、田亚威手中,激动地说道:“真是感谢执行干警们的努力,这么快就让我的家人拿到了赔偿款,为法院的高效执行点赞!”

   本身是一起简单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却进入了强制执行程序。起因是李某驾驶车辆超车时,与同向行驶的杨某相撞,致使两车不同程度损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而事故发生后,李某却驾车逃逸,自以为车辆有保险,就与自己无关了,保险公司会全权处理。后因李某与保险公司协商未果,杨某将李某与保险公司诉至法院。经审理,因李某存在逃逸行为,判决李某承担交强险财产限额2000元外的1499元车辆损失和车辆评估费2000元。李某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开封中院维持原判。李某未按时履行法定义务,原告遂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李豪查阅卷宗材料,认为该案事实明了,义务明确,被执行人应当主动履行义务,于是,执行干警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李某,了解其诉求,李某称对于承担1499元的赔偿损失极不理解,对车辆投保有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不应该再让自己承担责任了,而且评估费2000元过高,自己承担的责任过重。了解完原因后,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李某,向其释法明理,督促其履行赔偿义务。对于鉴定费用,由评估鉴定机构出具评估收费标准、工作量和车辆损失的具体情况等材料加以证实;对于保险限额外赔偿,凭据保险合同和法律条文解释判决依据。此外,执行干警还明确告知了被执行人李某法院强制执行的相关程序、限制高消费措施及不履行法定义务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劝其不要对抗执法,以免事后懊悔。经过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和督促下,与李某来回十几个电话的反复沟通终于有了结果,李某彻底解开了心结,表示愿意履行赔偿款。
   虽然案情简单、标的小,但能让被执行人充分理解相关法律规定,主动履行赔偿义务却并不简单。对于本案执行,执行干警没有一味地采取强硬的罚款、拘留等强硬手段,而是跳出案件本身,综合考虑社会效果,让执法和普法同步进行,以“如我在诉”理念办好每一起案件,解决好每一起纠纷,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真正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和使命。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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