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法典宣传月,我们走进民事审判庭,记录一位年轻党员法官的办案故事。她用一通通电话、一次次调解,将焦裕禄精神中的“求实”与“为民”二字,绣进了每一起案件的纹理之中。
刘慧娜法官,入额以来主动承担繁案审理。从青涩到沉稳,她说自己的成长秘诀只有一句话:凡事要深入,办案要用心。
不久前,她遇到一起劳动争议案。当事人老郭,洛阳人,因与公司发生劳动纠纷诉至兰考法院。他要求补发工资、经济赔偿,还要求公司实际控制人兑现曾口头承诺的12万元工资。可劳动仲裁并未支持这笔钱。对老郭来说,那12万元,才是他真正的心结。
案子分到了刘慧娜手里。
开庭前,她没有“坐堂等案”,而是多次拨通远在洛阳的老郭的电话。老郭白天上班不方便接听,她就等下班后再联系。一通通电话,没有法言法语的开场白,而是耐心听他讲着整件事的来龙去脉。慢慢地,她摸清了老郭的真实诉求——就是想要那12万。
但被告代理人的态度也很明确:公司没有义务为案外人的口头承诺买单。
开庭后,刘慧娜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现有证据,很快拟好了判决书。按法律走,判决不难写。可她看着那页纸,迟迟没有签发。
“案件判了,案子结了,但事情未必能了。”刘慧娜想得更远:老郭很可能继续上诉、上访、甚至干扰公司经营。更关键的是,老郭在这家单位工作多年,那份付出和感情,不该被一纸判决简单割断。
她决定,再调一调。
于是,一轮又一轮的电话调解开始了。打给老郭,也打给被告代理人。对方在电话那头半开玩笑:“刘法官,你还真是负责,非要把问题彻底解决吗?”后来又补了一句:“你可真执着啊。”
从1.5万元,谈到经济赔偿7万元,再谈到公司反复斟酌后,愿意替案外人承担那12万元——最终以20万元达成调解。双方都很满意,公司很快自动履行。
款项到账那天,老郭打来电话。电话里,他声音有些激动:“我没去过兰考,但我知道兰考,那里有焦裕禄。焦裕禄同志很好,你们不愧是兰考的干部,不愧是兰考的法官!”
这起案件,从“一判了之”到“20万元调解结案”,再到当事人那句发自肺腑的认可,正是“心中装着全体人民”在司法实践中的生动写照。
办案如绣花,尽精微以致广大。刘慧娜用一通通下班后的电话、一次次不厌其烦的沟通,在一个看似“必判”的案件里,绣出了司法温度。
“把群众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把信仰落在案上”,这不仅是一名基层党员法官对焦裕禄精神最朴素的回答,更是兰考法院以“焦桐铸魂、法护民安”党建品牌为引领,生动践行“为民司法”的真实写照。
【法官心语】
老郭那句“你们不愧是兰考的法官”,是我入额以来最珍视的评价。办案如绣花,差一针都成不了作品。这起案子如果一判了之,我轻松了,但群众的心结没解开。焦裕禄同志说“吃别人嚼过的馍没有味道”,放在我们法官身上,就是凡事多问一句、多想一层、多走一步。法条是冰冷的,但运用法律的人要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