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兰考频道讯 4月20日,一起发生于儿媳与公婆之间的孩子抚养权纠纷案,在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调解结案。此类案件达成当事人双方和解,在该院尚属首例。
家住兰考县小宋乡的村民郝莉,2006年与邻村赵某结婚,婚后生育一子一女。2010年7月,赵某因车祸死亡,郝莉将肇事方赔偿的33万元中的20万元为两个子女各办理了10万元的保险。2011年3月5日,郝莉回娘家暂住,两个孩子由祖父祖母照看着。今年4月份的一天,郝莉回家接两个孩子,却遭到公婆的拒绝。思念儿女心切的郝莉在几经讨要孩子无果的情况下,无奈将公婆告上了法庭。
在案件审理中,办案法官了解到,公婆之所以拒绝归还孩子,是觉得儿媳还年轻,极有可能再嫁人,他们才失去了儿子,不想再失去孙子女,一来可延续赵家香火,二来自己老了也有所依靠。而郝莉则认为亲生骨肉不能分离,两个孩子应随她生活,由她抚养和监护。双方据理力争,相持不下。办案法官本着既不违背法律又尊重民俗的原则,让双方换位思考,又从血缘与亲情的角度,入情入理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晓以利弊,化解分歧。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男孩随祖父祖母生活、女孩随母亲生活的协议。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也满足了老人“续香火”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