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兰考频道讯 为单身男女牵线搭桥,成就姻缘本是一件好事,但在河南省兰考县却有两位“月老”在相亲宴上被非法拘禁。2010年4月21日,兰考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韩春拘役三个月,判处被告人陈营管制6个月。
韩春早年丧妻,膝下一女相伴度日,一直渴望续弦共同度过下半生。2011年2月9日上午,韩春在兰考县城关镇仪封路口南遇见耿民,耿民说给韩春介绍个对象,韩春表示同意。次日上午约11时,耿民领着开封县罗王乡的赵安及民权县花园乡的马玲到韩春家。韩春就让本村村民胡海做饭,另有陈营赔着耿民等人吃饭饮酒至下午2时许。吃饭结束时,耿民让韩春给他拿五、六百元钱,还让给赵安一袋花生,以示感谢。韩春认为耿民与赵安是在行骗,就将门关上,让耿民等把吃饭的200元拿出来,否则不能走,将耿民、赵安关到韩春家约2小时,并用拳脚、三角带对赵安、耿民进行殴打,直致二人交出手机和仅有的4元5角钱。经法医鉴定,二人的伤情为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韩春、陈营非法扣押、拘禁他人,严重侵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鉴于二被告人均当庭自愿认罪,根据本案的犯罪情节及二被告人的悔罪表现,作出以上判决(以上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