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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曲黄河“典”亮新篇 司法联动共护安澜——兰考县法院开展生态环境法典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6-08-16 11:13:04


  法泽河畔:从“法院宣讲”到“全民共识”

  “您知道吗?从明天起,我们身边的每一株草木、每一条河流,都有了一部更坚实的法律守护。”8月14日,黄河湾风景区法治广场上人头攒动,兰考县法院行政庭庭长李进良、坝头法庭庭长亓国战带领干警,在此开展《生态环境法典》颁布实施普法宣传,以法治力量为黄河故道生态保护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上午,观景台畔,红色横幅沿河舒展,“生态环境法典颁布联合宣传活动”标语格外醒目。干警们将印制的宣传手册和《鲁豫毗邻地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倡议书》发放到过往群众和游客手中。手册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将湿地保护、水资源管理、生物多样性维护等条款转化为通俗易懂的“黄河故事”,让庄严的法律“飞入寻常百姓家”。

  “明天不仅是法典正式施行的日子,今天的普法宣传更是我们法院系统向社会亮明司法态度的重要契机。”李进良庭长向群众介绍道。与此同时,一场跨省司法联动正在悄然展开——兰考县法院与郑州铁路运输法院、曹县法院等11家法院联合开展宣传活动,统一发放《倡议书》,号召全社会树牢绿色发展理念,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
  跨域协作:从“各管一段”到“共护一河”
  此次宣传并非孤立行动,而是建立在更为宏大的协作框架之上。8月8日,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兰考县法院、曹县法院共同签署《鲁豫毗邻地区合作发展先行区法院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协议》,标志着两省环境资源审判跨域协作机制正式落地。根据协议,三地法院将在跨域立案、证据调取、案件会商、生态修复协同、信息共享等方面深度合作,变“各自为战”为“攥指成拳”,共同破解黄河流域环境资源案件跨行政区划管辖难、裁判标准不统一、生态修复碎片化等实践难题。
  “黄河故道蜿蜒数百里,水流相通,生态相连。过去交界地带的污染行为容易形成监管盲区,如今有了协作机制,上下游、左右岸法院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真正实现‘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坝头法庭庭长在普法现场以通俗语言阐释协作机制的意义。
  法润河畔:让法治成为黄河安澜的“压舱石”
  黄河湾畔波光粼粼,法治的种子已然播撒在来往游客和周边群众心中。《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实施,是我国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历史性里程碑;鲁豫毗邻地区司法协作机制的建立,则是基层法院对这一时代命题的主动作答。兰考,这片焦裕禄精神发源的红色热土,正以法治力量书写绿色发展的崭新篇章。
从庄严签署协作协议到深入景区普法宣传,从11家法院联动呼应到群众心中法治种子的悄然播撒,兰考县法院正以实际行动践行“为黄河永远造福中华民族而不懈奋斗”的铮铮誓言。未来,该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深耕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以跨域协作凝聚共治合力,让母亲河在法治护佑下岁岁安澜、永葆生机。
  法官普法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于8月15日起正式施行,与咱们老百姓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红线”要记牢——
  一是黄河滩区不能随意挖土采砂。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即便是在滩区取土垫自家宅基地,也必须经过审批,切莫心存侥幸,以为“就挖一点没人管”。
  二是野生动物碰不得。黄河故道是候鸟迁徙的重要通道,斑鸠、野鸭、白鹭等都是受法律保护的野生动物。禁止使用粘网、电网、猎夹等工具捕猎,也禁止非法购买、食用。集市上遇到有人兜售野生动物,不要购买,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三是排放污水要合规。养殖场、小作坊产生的废水必须经过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直接排入沟渠、河道属于违法行为,将面临按日连续计罚的高额罚款,同时还要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请广大养殖户朋友们算好“经济账”和“长远账”,合法经营才能行稳致远。
  法律是底线,更是守护美好家园的坚强后盾。让我们携起手来,做生态环境的守护者,让黄河故道天更蓝、水更清、岸更绿!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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