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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设套报复妻情郎  敲诈未成双双获刑

  发布时间:2011-05-10 11:13:07


    中国法院网兰考频道讯    妻子与人私通,薄情郎又拖欠电脑钱,丈夫知道后发指眦裂,决计惩罚这个好色又贪财的男人。二人合谋将该男子骗到兰考,对其进行报复,结果敲诈未成,反进了班房。2011年4月20日,夫妻二人被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以犯敲诈勒索罪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陈亮,妻子张欣,河南省兰考县人。去年11月底,远在内蒙打工的他收到妻子发来的一条信息,说她无法再与他生活下去,要和他分手。这条信息让他心急火燎,连夜从内蒙赶回家乡。他和妻子婚后生有一子,虽说相处时间不长,但并无任何感情裂痕,妻子贸然提出离婚,他觉得既意外也无法接受。他责问妻子为啥要离婚,妻子吞吞吐吐不说缘由。在饱受一顿老拳之后,妻子才道出她与邢台一个叫郭晓星的男人发生婚外情的衷曲。她和那个男的中间还有一个交易,她把一台笔记本电脑在兰考以2000元的价格卖给了郭晓星,但一夜销魂之后,郭晓星发现电脑显示屏有损毁,从给她的2000元钱里抽走了700元。

    妻子的不忠让陈亮觉得颜面扫地,内火中烧,妻子也很生郭晓星的气。二人就酝酿了一个报复的计划。2010年12月16日11时许,陈亮夫妇事先预谋后,将郭晓星骗至兰考县城内,先由张欣和郭晓星开房,再由陈亮将他们抓个正着,以张欣和郭晓星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为由,对郭晓星进行殴打、威胁,向其索要30000元现金。在郭晓星拿出1200元并承诺一定付款之后,才让郭晓星离开。郭晓星离开后即报案。案发后,陈亮、张欣积极对郭晓星进行赔偿,郭晓星对陈亮、张欣表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亮、张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手段,向他人勒索钱财,数额巨大,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亮、张欣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加之被害人本身也有过错,依法做出了上述判决。这真是:抓鸡不成蚀把米,赔了夫人又折兵。(以上文中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赵西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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