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31日,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人民法院法官调解一起婚约财产案件,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蒋丽返还了原告李伟7000元彩礼。
2011年3月8日,原告李伟到兰考法院起诉被告蒋丽及其父蒋红军,要求二被告返还彩礼17530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法官在调解该案中得知,原告在诉称中所说的的彩礼,其中包括了为原告蒋丽所购买的礼品和看望其家人所购买的礼品,将近万余元。购买礼品的钱和给付被告蒋丽彩礼7000原告都也无相关证据向法庭提交。为了查明案件事实,法官向被告蒋丽询问了相关的案情,被告蒋丽只承认原告给了自己7000元彩礼,礼品不知道值多少钱,且已经消耗掉了,况且原告每次到被告家中,被告一家都盛情款待原告,这些钱怎么算。
法官依此为案件的突破点,迅速调结了该案,原、被告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蒋丽返还了原告李伟7000元彩礼。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