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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量刑规范化试点法院

  发布时间:2009-07-08 22:16:15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全国法院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对《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和《人民法院量刑程序指导意见(试行)》两个文件进行试点。这次在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辖区确定一个中级法院和三个基层法院为试点法院开展试点工作。兰考法院以前期卓越的成绩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量刑规范化试点法院。

    “量刑规范化”是人民法院“三五改革纲要”确定的重要司法改革项目,其目的就是要规范裁量权,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更好地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实现量刑公正和均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刑事审判工作自身科学发展并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试点法院就是以两个文件为试点样本,按照试点文件规定的量刑的指导原则、量刑的基本方法、量刑情节的适用、具体罪名的量刑意见以及量刑程序开展实证研究,在大量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准确确定具体罪名的量刑起点,合理确定各个量刑情节的调节幅度,进一步修改完善量刑程序,为明年在全国法院试行做好准备。自2008年初,兰考法院就对量刑规范化工作开始了探索,他们学习外地法院经验,结合本院实际,重点探讨了本辖区多发性的交通肇事、故意伤害、抢劫、盗窃四种犯罪的量刑方法,制定了《兰考县人民法院关于对交通肇事、故意伤害、抢劫、盗窃罪的量刑意见》,在实现量刑公正、规范裁量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满足人民群众对刑事审判工作新要求新期待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目前,兰考法院进一步明确了试点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成立了量刑规范化工作小组,并制订了具体实施方案,建立了案例数据库,将每个试点案件的基本情况都纳入数据库的存储中,为量刑规范化提供切实可靠的基础性资料。

责任编辑:马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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