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兰考频道讯 7月19日,兰考县人民法院对一名扰乱法院正常工作秩序的案件当事人采取司法强制措施,当事人尚某被施以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
尚某与前夫陈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陈某的朋友黄某借款。借款到期却仍有大部分未归还,2011年6月份,黄某一纸诉状将尚某和陈某告上法庭,并申请法院查封了二人的财产。尚某认为自己和陈某已离婚,且离婚时已达成协议,所查封财产已归己所有,法院不应查封,故申请法院解封。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因陈某外出,家人称无法与其联系,法院依法向陈某公告送达应诉手续。尚某两次到法院吵闹,威胁案件承办法官,要求解封和立即开庭。因该案尚在公告送达期限内,暂无法开庭。尚某于2011年7月19日上午8时许,到承办法官办公室,坐在门口堵住门,阻碍人员进出,要求解除查封措施。在其无理要求被拒绝时,其称承办法官到哪里,她就跟随到哪里,并紧紧跟随承办法官,致使法官无法正常办公,严重扰乱了法院办公秩序。经法院有关领导和干警劝说,尚某拒不配合,还辱骂承办法官,并以死相威胁。
尚某的行为严重影响了法院正常司法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依法对其处以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