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兰考频道讯 结婚时甜甜蜜蜜,不到法定婚龄就想方设法登记结婚,婚后不到两年,小两口便闹起了矛盾,到法院打起了婚约无效官司。7月21日,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婚约无效纠纷案,依法宣告原告裴某与被告章某的婚姻无效,从此两人将形同陌路。
原告裴某,女,1987年4月生,兰考县城关镇人。被告章某,男,1989年7月生,兰考县三义寨乡人。裴某与章某于2008年经人介绍认识,当时章某在某高速收费站工作。两位青年对彼此都很有好感,不久两人便商量结婚的事,但当时章某才19岁,不到法定结婚年龄。2009年,章某托人办理了假户口,将出生时间改为1987年4月,二人于2009年4月中旬登记结婚,2009年4月30日举行婚礼。婚后,小两口生活得甚是幸福甜蜜。
可惜好景不长,由于性格不合等多方面原因,裴某和章某开始发生小矛盾,章某在高速收费站的临时工作也丢了,两人的幸福变得杳无影踪。裴某认为,两人认识时章某说自己在高速收费站工作,后来工作没有了,这是对自己的欺骗行为。2011年4月20日,原告裴某到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和被告章某的婚姻无效。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和被告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因被告章某出生于1989年7月,至起诉时也尚未达到我国婚姻规定的男子年满22周岁的法定婚龄,依法应是无效婚姻。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第十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依法作出原告裴某与被告章某婚姻无效的判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