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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抢两只山羊 三人被判十年以上徒刑

  发布时间:2011-12-22 09:42:42


    中国法院网兰考频道讯 近日,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抢劫案,判决被告人陈忠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07年春节前的一个晚上,被告人陈忠的内弟陈冬(已判刑)与朋友许卫、许保(二人均已判刑)在乡村饭店喝酒,酒后许卫说自己的丈哥陈忠看好了陈老汉家的山羊,问二人是否愿意一起去偷过来,二人也正想弄点钱过年,三人一拍即合。他们三人骑着摩托三轮车,喊来陈忠带路,一行四人来到固阳镇某村陈老汉家,许卫开车离开到村外准备接应,陈冬、许保、陈忠进屋盗窃山羊。

    按说三人的盗窃山羊计划进行得很顺利,他们顺利地摸进院子推开门溜进屋牵到两只山羊,但就在他们牵着羊准备离开的时候失主陈老汉被惊醒,并大喊“逮贼呀,救命啊”。见大事不好,陈冬赶紧捂住陈老汉的嘴,许保、陈忠一人抱起一只山羊往外走。陈冬紧紧地掐住陈老汉的脖子,直至许保、陈忠抱着羊走了有七八分钟,陈老汉的脖子、脸被掐得出了血,陈冬才放开陈老汉夺路而逃。眼看着自己的山羊被抢走,陈老汉又气又恨。

    经兰考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抢山羊价值1787.5元,销赃后四人分肥。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忠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实施盗窃的过程中,被失主发现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符合盗窃转化为抢劫的犯罪特征,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被告人陈忠同他人入室抢劫,应处十年以上刑罚。鉴于被告人陈换忠当庭自愿认罪,可对其酌定从轻处罚。法院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项、第二百六十九条、第二十五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作出了前述判决。

    据悉,本案中除陈忠外,许保、陈冬也均被判抢劫罪,刑期分别为11年、10年;许卫被判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四人均被判处罚金。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武令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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