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兰考法院十项举措加强作风纪律建设

  发布时间:2012-10-10 10:09:51


    中国法院网兰考频道讯    今年以来,兰考县法院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采取十项措施加强机关内部管理,狠抓作风纪律建设,助推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一是严格考勤。购买了“面部指纹考勤机”实行签到,有效避免上班迟到、代替签到现象,确保人员按时上岗。二是严肃会风会纪。规定所有人员不得无故不参加会议,有事需向一把手请假,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按要求着装,按指定区域就坐,不得随意走动,电话全部进行屏蔽等,确保会场秩序。三是加强案件评查。对发回重审、改判、提起再审、引发信访的案件重点进行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司法审判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司法公正。四是重点个案督查。对当事人反映强烈的个案,在实体、程序上、承办人廉洁上进行督查,并对当事人进行回访,有效对承办法官进行监督,确保公正廉洁司法。五是落实月例会制度。每月10日召开全体党组成员和中层负责人参加的例会,先由各分管领导对主要工作数据进行点评,再由工作任务完成不佳的中层负责人作表态发言,院长最后进行总结,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六是开展谈心活动。利用每周二下午的固定学习时间,在传达学习相关文件后,分组开展谈心活动,了解干警心声,解决工作难题,推动工作开展。七是规范公车管理。公务车辆在工作日白天、晚上一律在指定车位停放,如有公务外出,当晚九点前必须归院,不能按时赶回需报当日带班院领导登记备案,法定休息日、假日出车需经带班院领导批准,确保公车公用。八是强化院内督查。成立以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办公室、政治处、立案庭、审管办参加的督查组,对各部门人员在岗、着装、开庭、环境卫生、车辆尊章、值班等情况,每周至少进行一次不定时督查,确保人员在岗务实,执法行为规范,车辆尊守管理规定。九是实行定期通报。在每周一集中点名时,将在督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通报,确保引起干警思想重视。十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在督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扣发文明奖、处以罚款等处理,并纳入年度考评,将考评结果作为评优、表先、立功、受奖和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严重违纪行为坚决按规定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武令涛    


关闭窗口

您是第 7903013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