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兰考频道讯 邵某出狱后不思悔改,改穿军装摇身变成了武警“大校”骗取乡亲钱财,2012年10月22日,被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以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邵某曾因犯强奸罪于2008年3月9日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2011年6月2日刑满释放。2012年2月份的一天,邵某冒充武警部队干部,在兰考县张君墓镇上结识了刘某,在取得其信任后,先后以各种理由骗取其现金4600元。4月份,邵某又以能使人当兵为由骗取刘某本家伯父现金15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邵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其行为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其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对其从重处罚。被告人邵某当庭自愿认罪,酌情可对其从轻处罚。依照《刑法》之有关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