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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法院六项措施确保打击“老赖”出实效

  发布时间:2012-12-03 11:17:55



刘银中案件审判大会现场


人大代表尹志国接受记者采访


申请执行人领取执行款

    中国法院网兰考频道讯  在全省法院举行第三次集中曝光“赖账户”暨“执行开放月”活动中,兰考县法院采取六项措施,打击“老赖”动真格、出实招,取得了明显的实效。

    一是领导重视抓落实。动员会后,兰考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院长孔令营为组长,主管执行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其余党组成员为成员的活动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行局,办公室主任由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朱予东兼任。领导组安排并督促活动办出台具体措施,对落实情况听取专门汇报。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李玉敏亲临兰考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确保活动扎实开展。

    二是广泛宣传造氛围。在县城及重点乡镇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200余幅,制作宣传展板6块,设立咨询服务点4处,印发宣传单10000份,出动宣传车辆60台次,大力宣传集中曝光“赖账户”暨“执行开放月”活动,做到家喻户晓。

    三是监督支持作保障。该院及时将执行工作开展情况、活动方案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作专题汇报,取得了大力支持;在执行重大案件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执行监督员现场监督,赢得社会各界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与信任,为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构建了坚强后盾。

    四是集中曝光晒“老赖”。在兰考县电视台、兰考手机报公开曝光16个“赖帐户”,查询并冻结其银行帐户,限制其出境和高消费等活动,敦促其主动到法院申报可供执行的财产,让“老赖”感觉到无处可赖。目前,7个被曝光的“赖帐户”主动到法院履行了法定义务。

    五是多方联动打“拒执”。该院主动与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建立打击“拒执”犯罪联动机制,对涉嫌“拒执”的案件做到信息共享、有效沟通,联手打击。张丽与刘银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张丽申请执行。该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刘银中已将诉讼保全的财产转移、变卖,在将其依法拘留后仍拒不还款。该院遂将此案移送兰考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公安局立案后,因刘银中下落不明依法将其上网追逃。刘银中被查获后,兰考县检察院将此案提起公诉。11月30日,该院对刘银中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案进行公开审判,因在诉讼期间,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和解协议,刘银中的家人积极筹借资金30000元并当庭履行,下欠部分将分期偿还,张丽对刘银中表示谅解,刘银中也表示非常后悔,一审依法判处被告人刘银中有期徒刑七个月。省市县11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了旁听,14家新闻媒体进行现场报道,张丽对法院的工作非常满意,表示诚挚地谢意。省人大代表、省政法监督员、执行申监督员尹志国说:法律是神圣的,法院的判决是严肃的,抗拒、逃避执行的行为应当受到制裁,这次活动开展得非常好,我非常支持这次集曝光“老赖”和“执行开放月活动”。

    六是实际履行重效果。在执行工作中,注重穷尽一切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地确保案件实际履行,努力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如该院执行的兰考县华亿奶业有限公司(下称华亿公司)与程运秋等三人侵权纠纷一案,干警不惜放弃节假日,长途跋涉五千里,三下三门峡劝被执行人之子共同做工作。在与申请人沟通时,让其从被执行人角度换位思考,放眼长远,不懈的努力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执行完结,双方握手言和,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赵西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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