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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碎的亲情

——亲人为争夺67万元赔偿金反目

  发布时间:2013-02-27 15:14:51


    中国法院网兰考频道讯    “纷纷雪花,洒向大地”。一场冬雪为临近春节的兰考平添了一丝冷意。丈夫葬身工地,悲剧接踵而至。谁也没料想到,这笔以生命为代价换来的67万元死亡赔偿金,竟然让亲人对簿公堂。人到中年,丧夫之痛,亲人反目……原告李春燕有痛难言。

    2012年3月份,原告丈夫在北京一工地施工过程中因工死亡。这一年,刚刚跨过中年门槛37岁的李春燕被命运推到了转折点上。接到消息后,在公公、婆婆的陪同下,李春燕带着两个孩子来到了丈夫的工地和施工单位代表协商善后事宜,最终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施工单位一次性赔偿死亡赔偿金67万元。

    “逝者已矣,思者永伤”。安葬了丈夫,料理完后事,下余65万元赔偿金,就在李春燕悲痛之际,风波骤起。陪同而来的公公、婆婆打起了算盘。公婆认为李春燕年纪尚轻,丈夫一死,就有可能携款改嫁,故坚决不同意把赔偿金存在她的名下。随后,公婆趁持有李春燕银行卡、身份证,偷偷将65万元取出另行存放。

     65万元赔偿金该如何分割?时间一晃几个月过去了,经李春燕多次催要,公婆拒不支付其应有之份。丧亲之痛未愈,死亡赔偿金又久讨未果。万不得已的李春燕带着二个未成年孩子一纸诉状将公婆告上了法庭,一家三代人对簿公堂。同日,依据原告的财产保全申请,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民事裁定,对被告的银行存款65万元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

    死亡赔偿金是因受害人死亡,家庭可以预期的其未来生存年限中的收入丧失,家庭成员在财产上蒙受的间接损失,由赔偿义务人依法应当给予其近亲属整体的可适度物质性量化的一种补偿。因此,兰考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婆应返还李春燕和次子方小明应有赔偿金份额25.01万元,长子方大明自愿跟随爷奶生活,故其份额由爷奶代管。

    这笔65万元死亡赔偿金引发的事件,终于落下了帷幕。可是,当那些枯萎的花儿重新绽放的时候,那些破碎的亲情还能够重新弥合吗?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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