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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法、明德、博学、守廉

——记兰考法院院训

  发布时间:2013-03-19 08:32:33


    中国法院网兰考频道讯    为彰显法院文化底蕴,树立优良院风 ,我院开展了院训评选活动,在广泛征集、二次评选的基础上,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最终确定我院院训为“奉法、明德、博学、守廉”八个字。并将刻有院训的四块大石安置在审判大楼前。

    人民法院院训是一个法院的精神力量、价值追求和行为规范的体现,也是法院文化意识的体现,是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形成的理念、经验、智慧的高度概括,是法院文化的核心内容。院训可彰显法院文化底蕴,树立优良院风,提升司法良知,砥砺法官品格。院训将作为一个尺标,激励和劝勉法院的全体干警,即使是退休多年的老法官也会将院训铭记于心。另外,院训是一种法律文化的体现,是一种直接面向社会的精神标志,能够为法院起到一定的宣传作用。

    法院确立自己的院训是法院精神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鲜明的法院院训高度凝炼了法院干警对事业、对精神的追求,支配着全体法官的价值取向,能营造法官团结、务实、敬业、奉献的职业氛围,增强法官群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还能在全社会树立起法律的权威,推进法院文化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 赵西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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