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人民法院原址位于兰考县城中山东街61号,根据县城整体规划,2011年,搬迁至北行政区兴兰大道北侧,东临县行政服务中心、司法局,西临县国税局、财政局,占地22亩,是一个花园式单位。
兰考法院院内绿化面积达70%以上,常年绿树成荫,鸟语花香,环境优雅,“景点”颇多。笔者现选取“景点”八处,暂称之为“兰法八景”,供各位悦目。
先请看兰法八景之一:镇邪石
镇邪石即门石,位于兰考法院大门正中间,宽6.66米,高1.8米,厚1米,重35吨,是一块产于福建的花岗岩整石,上面镌刻着“兰考县人民法院”七个红色大字,厚重、大方。
兰考法院高举法律之剑,惩恶扬善,年均审理刑事案件400余起,判处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盗窃、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贪污、挪用公款等犯罪分子500多人,正如这块门石一样,镇住了一股股邪气,故曰“镇邪石”。
该石2011年7月运抵兰考,花费4.5万元(含刻字、安装费用)。目前,市场价已达二十万元。但作为镇邪之石,应为无价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