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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法官有关情况的分析

  发布时间:2013-06-13 10:13:55


    进入二十一世纪后,在提倡男女平等的今天,女性的生活空间早已不再局限于家庭内部,她们广泛的参与到了社会的劳动中,拥有一份自己的职业。法院的工作环境中就有她们的身影,在审判和后勤的各项业务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一、工作状况

    随着思想观念的转变,女性在社会地位上的逐步提高,越来越多的女性走向了领导的岗位。法院亦是如此,女法官及后勤工作人员的60%均担任着各部门的中层正副职,由于其自身拥有审判资格,个人的综合素质较高,加之女性自身比较严谨的态度,使之办案的业务能力比较高,得到提升的可能性越大。

但值得一提的是,我们不能忘记女性在家务劳动中的地位,现在的生活中,她们仍然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由于人的精力所限,在女性承担繁重家务劳动的同时,必然减少其投入到深造学习及提高自身技能的时间,其直接结果就是导致女性的自身能力有限,竞争力不强,协调能力较差等,另外,由于女性对家庭的责任感、为家人付出的意识普遍高于男性,当个人发展与家庭责任发生矛盾时,女性选择为家庭而放弃个人发展的可能性要远高于男性。两者综合的结果就是大部分的中层女工作者皆为副职。

    二、综合保障

    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的生活工作压力也越来越大,导致心理疾患的可能性就会越大。在职业培训方面,大部分的女法官及工作人员通过培训均能得到提高,但是由于培训的时间一般都比较短,系统培训比较困难。培训的内容往往也比较单一,况且女法官大部分还要照顾家庭子女,出门的时间也不宜过长,这就导致了女法官在同等的条件下培训没有男法官多,综合素质得到提升的机会就比较小,竞争力下降等一系列的连锁效应。在组织体检方面,工会、妇联定期对女法官及工作人员进行体检。在职业安全保障方面,除了刑事开庭有必要的法警保障外,民事、行政方面开庭及日常调解过程中,女法官的安全保障方面还是比较令人担忧。

    三、建议意见

    首先,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全社会形成尊重妇女、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其次要转变观念,提高素质,加强组织培训,提高女性自身的能力。要摆脱传统观念的束缚,提高竞争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克服自卑心理;在社会各方面要尊重妇女的受教育权的前提下,提高妇女的文化素质和通用性技术。第三,建立工会和妇女组织,充分发挥它们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第四,落实综合保障制度,定期对女法官及工作人员进行体检及心理疏导工作、落实带薪休假等缓解工作压力的制度。在坚持男女平等的大前提下,加大对妇女权益依法保护的力度,全面保护妇女的各项合法实体权益得以实现。

责任编辑:赵西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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