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队伍建设 -> 法苑文化

对兰考法院人员不足及人才流失情况的调研

  发布时间:2013-06-13 18:04:28


    一、人员情况

    兰考县辖16乡镇、一个开发区,约 80余万人,兰考县人民法院现有人员111人,而有审判资格人员67人,一线业务部门法官人员仅有42人,占全院人数的37.8%,二众多的无执法资格的干警中40岁左右的人员占大多数,80%的人员都是1990年—2005年间通过工作调动及部队转业等途径进入法院系统,但是法官的职业性使得这些人员大都没有执法资格。近几年来我院通过省法院统一招录六批共19人,但已有3人考入其他省市机关。加之其他人员外调,我院近5年流失人才达10之多,且年龄均在30岁左右

    二、人员不足问题存在的原因

    一直以来,兰考法院承担着繁重的审判任务,人少案多,案件标的小,诉讼费收入少,办公经费奇缺。人员青黄不接、人才断层的现象日趋严重,究其原因分为以下几点:

    (一)、随着市场经济不断深入发展,社会经济交往不断增多,公民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大量的案件和纠纷涌向法院,相比逐年增长的案件,显得法院办案人员不足。

    (二)、由于法院系统进人渠道受到体制、组织人事部门的限制,原有的编制人员数不能满足现在法院的需求。

    (三)、法院人员的经济待遇不高,导致许多优秀人员不愿意来法院工作。

    (四)、法官的工作压力大、风险大,政治和经济待遇不高等诸多因素导致人才的流失。现在成为一名法官,需经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门槛不可谓不高。纵观其他职业和其他单位,法官虽神圣,但经济待遇处于中下水平,法院虽威严,但只是一个部门,特别与党委、组织部门、乡镇相比,基层法院里解决一个副科、正科非常难。种种原因导致法院人才的流失。

    三、解决人员不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㈠、必须要大力提高法官的素质以适应当前审判工作的需要。

    加强基层法院法官的培训,加大基层法院与中级法院之间的人员与业务交流,让基层法院的法官能有机会接触中级法院的一审案件及熟悉二审案件的审理程序,在交流中,扩大基层法官的知识面,对表现突出的基层法院的法官试行选调制,增强基层法院法官的进取心与工作积极性。

    ㈡、各级党委、政府应加大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力度。

    在人员编制方面,由于公务员法实施后,法院的人员编制统一由政府人事部门掌管,针对收案数量增多的情况,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增加法院的人员编制,以缓解法院的办案压力。针对政治待遇不高的情况,要求有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尽快解决职级问题。

    ㈢、增大财政投入,提高政法干警经济待遇,改善基层法院的办公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各项经费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工资待遇所需经费,要纳入中央财政预算,地方各级法院的其他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算,中央财政对贫困地区要予以一定的补助。国家财政对法院办公经费予以保障,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补贴及时发放到位,这样才能激发法院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从而提高司法效率,也能从外界吸引一些高素质的人才来法院工作,也可以尽可能的减少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为法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此外,对基层法院的法官采取补贴办法,鼓励中高级法院法官到基层,比如对到基层法院工作的法官每个月给予一定补助;第二,挑选法院现有的部队转业人员或本科毕业生,免费送到大学读书,通过定向招生的方式来培养法官。通过采取一些措施,会逐步缓解基层法院人少案多的矛盾。

责任编辑:赵西雷    


关闭窗口

您是第 7890597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