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法院作为全省30个试点法院之一,启动新型合议庭工作机制,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充分调研,立足实际。与全院近80%的干警进行座谈,专门组织了由院党组成员、中层领导和部分干警代表参加的研讨会,针对本院审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何改革现行审判机制才能解决等进行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探求存在问题的瓶颈与解决良方。结合实际情况,拟定新型合议庭试点工作方案,认真研究、讨论,反馈意见。在归纳吸收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历经9次易稿,形成新型合议庭审判制度试点工作方案。
二是明确责任,强化监督。对审判长、办案法官、司法辅助人员的职责予以详细明确规定,确保各自依法履职。根据省院规定的考核指标及院里的各项规定,对合议庭进行年终考核。排名在后两名的合议庭,审判长重新聘任。出现违法、违纪事件或因其他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进行处理。工作成绩优异的审判长及其他合议庭人员,在学习培训、提拔任用、立功受奖、晋职晋级等方面优先予以考虑。
三是实行“竞聘”,优中选优。审判长在现任庭长及具有5年以上审判工作经历的审判员中,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公开演讲、民主测评程序,根据全院投票情况产生,由院长给审判长颁发聘书。审判长“竞聘制”的实行,增进了全院干警对参与竞聘人员的了解,让一些业务精、作风硬、综合素质强的优秀法官走向了审判长岗位,使审判精英化得以实现。
四是双向选择,优化结构。办案法官实行审判长与院党组成员选任制,司法辅助人员实行与审判长双向选择制,落选人员与其他部门双向选择制,使25名人员调整了工作岗位,优化了人员结构,增强了合议庭人员的亲和力、审判长的核心力与凝聚力,有利于推动各项工作良性开展。
五是放权加压,精英审判。将大部分文书签发权和合议庭的管理权交由审判长行使,对每个合议庭进行年终量化考核,排名淘汰,增强了办案人员的责任心,改变了过去案件承办人包揽一切、其他合议庭成员被动附合的做法。30名年富力强的干警到合议庭从事审判工作,办理全院超过80%的各类案件,挑起了重担;5名年龄偏大、知识老化、精力受限的法官退出了审判岗位,实现了审判的精英化。
六是集中审理,发挥专长。90%的刑事案件集中到第一合议庭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所有类型案件集中到第二合议庭审理,全部发回重审、改判案件集中到审监庭审理,有助于法官各显其长的专业审判模式形成。
新型合议庭试点工作实行以来,充分调动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合议庭人员责任感倍增,主观上更加努力,经常加班工作;不参与办案的个别庭长,现每周开庭达10余次;法官成就感增强,工作状态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