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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法院建立“六机制一平台” 充分保障律师依法履职

  发布时间:2013-06-14 09:20:21


    为落实中政委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建立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关系,目前,兰考法院出台《关于充分保障律师依法履职的若干规定》,既筑“防火墙”又搭“沟通桥”,充分保障律师依法履职,共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为避免法官和律师之间的不当的交往,兰考法院在法官与律师之间构筑“防火墙”。要求法官:应严格遵守开庭时间,不得随意更改;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增强主动回避与自行申请回避意识;庭审时不得接打电话、不得擅自离席、不得查阅与本案件无关的材料、不得做与案件审理无关的事情;充分听取律师的辩护或代理意见,不得随意打断律师发言,不得当庭与律师争吵;对律师提供的证据应当全面、客观分析,不得简单否定、置之不理。

    针对法官与律师之间沟通不畅、协作不力的问题,兰考法院搭建法官与律师之间的“沟通桥”,建立“六机制一平台”,加强与律师沟通协作。一是建立社会矛盾化解协作机制,积极邀请律师参与案件调解工作;二是建立裁判活动全程说理机制,统一认识,消除误解;三是建立廉政监督机制,公布廉政监督电话、院长信箱,自觉接受律师监督;四是建立律师对法官评价机制,每年组织相关律师对法官进行一次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法官考评的参考;五是建立业务研讨机制,通过互赠内部刊物、学术资源共享等方面搭建学术互动机制;六是建立定期座谈机制,就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廉政建设、司法为民措施等与律师及时沟通,征求律师意见;七是建立合法、和谐、良性的互动平台,保障法官与律师良性发展。

责任编辑:赵西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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