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兰考法院六项措施强化宣传信息调研工作

  发布时间:2013-06-18 09:01:35


    今年以来,为推动法院文化建设,提高宣传信息调研工作水平,准确及时传递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改革等各项工作正能量,兰考法院采取六项措施,激发了广大干警的创作热情,使该项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一、制定《法制宣传、信息、调研奖惩办法》,调动全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形成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办法规定了每位干警完成“一篇宣传稿件、一条信息、一篇调研文章”的全年目标任务,重奖不封顶,缺一受处罚的奖惩规定,极大激发了大家的创作热情。

    二、强化宣传意识,转变观念,树立宣传信息调研工作是法院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的思想。兰考法院采用多种形式教育干警,宣传信息调研工作是法律文书之外,通过文字、图片等多种形式反映法院工作动态、交流经验、宣传法律、展示法院、法官形象的重要途径,是法院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大增强了全体干警对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三、党组高度重视,领导率先垂范。院领导、班子成员身体力行,带头撰写文章,给全院干警作出了榜样。通过领导示范作用,全体干警撰写宣传信息调研相关文章的积极性空前高涨。

    四、定期召开座谈会,交流经验,分享心得。兰考法院以座谈会的形式,让有宣传信息调研专长的同志结合自身丰富经验,围绕宣传信息调研的选题、角度的把握、具体的方法,有针对性讲解写作的技巧和方法,引导干警有意识地培养自己的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逐步掌握方法和技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五、实行兼职宣传员制,发挥各庭室宣传员骨干作用。兰考法院在全员参与宣传工作的同时,又在每个庭室选出一个兼职宣传信息调研人员,并报研究室备案管理。兼职宣传员围绕庭室工作热点,挖掘特色亮点,作重点宣传。或采取有效形式,为专职人员提供线索,实现了宣传信息调研工作的新突破。

    六、加强专职宣传员培训,注重培训成果的拓展。兰考法院不断为专职宣传人员创造培训机会,要求专职宣传信息调研工作人员培训以后,对培训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在各兼职骨干人员之间,加强学习交流,逐步提升境界修养,提高稿件质量,真正达到培训一人,受益一片的良好效果。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极大地推动了兰考法院宣传信息调研工作的开展,兰考法院的各项工作成果、良好形象得以充分展示,整体工作全面提升。

责任编辑:赵西雷    


关闭窗口

您是第 7890778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