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增强干警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消除特权思想,杜绝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车辆管理,兰考法院不断推出新举措强化警车管理,确保了无违法、违规使用警车行为的发生。
一是严守底限护安全。出车前驾驶员必须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勤洗车、勤保养,文明礼貌行车,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保证各种任务圆满完成。
二是落实责任重执行。兰考法院车辆的管理使用实行集中管理。所有车辆的购置、保险、维修,由行政科统一管理。各部门因工作需要确需出市、出省的,先由各部门填写派车单(载明出差事由、时间、到达地点、用车人数等情况),报主管行政科的副院长和院长审批后,到纪检组备案后方能出车。
三是强化节假日管理。法定节假日(含双休日)由行政科统一安排值班车辆,其他车辆统一停放于法院内,并在放假当天下班以前将车钥匙交行政科统一保管。节假日用车,需持分管行政科领导和纪检组签发的派车单方可派车。私自用车期间造成的任何责任事故,由用车人负责。
四是有力监督促规范。院纪检组与行政科、监察室成立了警用车辆违规使用督查小组,对院内警用车辆使用管理情况开展明察暗访,在节假日期间对重点路段和重点场所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绝不姑息,坚决杜绝了警用车辆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