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兰考法院审理一起小产权房纠纷案件,因该宗土地没有土地使用权证,法院最终判决双方所签订的合同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随着近几年房地产业持续升温,兰考县城周围村庄的集体成员将承包的集体土地在未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建起了很多小产权房。因为小产权房成本低、价格便宜、在市场上销路不错。就有不少人通过购买集体的土地,在其上建房、再将建好的房子出卖来赚取差价。但随着国家开始整治小产权房,没有土地使用证及许可证不得建房,很多人购买土地后因没有土地使用证,无法办理建房许可证,无法建房,购买土地的目的无法达到,纷纷开始起诉要求确认买卖土地的合同无效,并返还购地款。虽然合同因违法会被确认无效,但卖地人大多已将土地款消费掉,买地人要回购地款将非常困难。如果买地人强行建造小产权房,一旦被拆迁,将得不到应有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