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法院牢固树立并不断强化“人才兴院”的思想,把教育培训工作作为提高干警素质、确保公正高效的重点来抓,坚持知识、素质、能力三位一体的培训目标定位,以构建“学习型法院”为切入点,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确保教育培训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建好文化教育阵地。该院优先安排教育培训设施设备、书籍等经费,搞好学习教育阵地建设,保证教育培训工作正常开展。近三年来,投资几十万元建成计算机局域网系统及兰考法院网站,购买与审判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法律书籍,设立图书阅览室和网络图书馆,每年征订法学刊物10余种,丰富法官的业余生活,开阔法官视野。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鼓励、支持干警参加学历培训和司法考试。积极鼓励、支持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制定奖励措施,提供经费保障,调动干警参加教育培训的积极性。对参加司法考试的,给予三个月的复习时间,视为出勤,考试通过的报销报名费、培训费;近年来,我院有两名干警考上了在职硕士研究生,20名干警通过全国司法考试。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组织人员参加各类短期培训和“技能比武”。组织人员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各种培训活动,特别是组织法律文书制作、书记员笔录、公文写作、法警技能等各种形式的技能比武,并予以资金补贴,对比武获奖的,给予重奖。
四是抓好审判业务知识培训和考试。针对审判业务需要不断更新、审判人员变动较大的情况,把法律知识的培训与初任法官培训、续职培训和转岗培训有机结合起来,围绕实践中热点、难点问题,先后组织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合同法》、《侵权责任法》、“规范化量刑”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专项培训和讲座。今年以来,共选派 30人次参加各种业务培训。同时,该院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法官进行业务考试,并对考试予以公布纳入年度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