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裕禄精神跨越时空,历久弥新,永远定格在历史上,永远不会过时。可以这样说,做为一名地地道道的兰考人,在家长和老师的引领下,从记事起我就开始铭记着我们兰考曾经的好书记――焦裕禄,那时候的我们,不太懂得什么是焦裕禄精神,只知道,作为一个人,要具备这种精神。后来我不断看到“焦裕禄精神的光芒,穿过岁月的长河,在时光的深处,在我们很多人身上熠熠闪光”。
1993年大学毕业后,我被分配到兰考法院工作,20年的光阴一晃而过,从书记员成长为一名法官,每向前迈进一步,哪怕是一小步,我都无法忘记我的誓言,因为我的每一次宣誓都是在同一个地方——焦裕禄纪念园。每一次,院党组都要带领我们到焦陵去宣誓。一次次的宣誓、一次次心灵的震撼。后来,我成为一名人民法官的那一刻,我再一次在那里举起右手,宣读法官誓词: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忠于职守,秉公办案,清正廉明,为维护和捍卫社会主义法制尊严而努力奋斗!宣誓的时候,我感觉焦书记就在我们面前,我仿佛能感觉到他的欣慰……
而也正是由于焦裕禄精神始终在我们身边,处于基层法院的我们,从未敢忘记自己的身上的责任和使命,案件或小或大、小到哪怕邻里为一颗树而起的争执;复杂或者简单,哪怕简单到因为几百元借款而打的官司,我们都不敢有一丝一毫的怠慢;每一次风雨中的送达,车在泥泞的乡村路上止步不前,于是就有了一次次的推车前行,甚至包括我们瘦弱的女法官,是啊,感觉很难很难,然而没有泪水、没有怨言,是因为总有一种力量它让我们精神抖擞,昂首前行。
由于基层法院面对的当事人的几乎全是农民这一特殊群体,法律知识的缺失也让我们在开庭时遭遇很多不理解或尴尬,于是就有了庭上、庭下反复的法律释明,直到他们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为了什么?是因为总有一种力量它驱使我们不断寻求“正义、爱心、良知”。
是的,一路走来,我为我是兰考人而骄傲,这种骄傲从在外地上大学时就有了,每当有人问我是哪里人,那时我都很自豪的说:焦裕禄,知道吧?我就是来自焦裕禄精神发源地的兰考。
我想,以后的路途中,我们也会象焦书记那样,在执法的过程中做到执法为民,因为他们的苦难就是我们的苦难,他们的希望就是我们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