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将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到实处,该院从诉讼的各个环节加强了涉及民生案件的审理,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立案采用"双轨制",即立案庭和法庭均可以立案。法庭立案后在两个工作日内报立案庭登记,立案庭实行"一小时立案"的方便快捷服务,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主动上门立案。
二、对外来务工人员、低保人员、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经济困难当事人,实行司法救助,依法缓、减、免诉讼费用,确保经济困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保护。
三、大力倡导法官巡回审理、就地办案,方便群众诉讼。通过巡回审理,以案讲法,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对简单的矛盾纠纷案件实行速裁机制,尽可能缩短纠纷解决周期,减轻群众诉累。
四、要求法官在搞好案件审理的同时,积极为辖区孤寡老人、困难群众义务劳动,倾献法官为民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