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下午,兰考县人民法院召开新型合议庭审判制度交流研讨会,就新型合议庭制度试点工作实施以来,存在的问题、取得的成效及下一步工作建议展开充分交流与研讨。兰考法院各新型合议庭审判长、审判员、司法辅助人员及研究室、办公室负责人参与研讨,马中东院长做总结讲话。
审判人员及司法辅助人员一致认为,新型合议庭制度符合审判运行规律,实现法官审理案件的“精英化”,最大程度的实现了审判资源优化配置。审判长直接签发裁判文书,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审判效率。司法辅助人员充分发挥裁判文书送达、庭审准备、文书制作等辅助作用,使审判法官有更多的精力与时间办理案件,极大的提高了每个法官的月结案数,保证了案件的审判质量,维护了个案公正。
马中东院长指出,各位同志结合新型合议庭制度谈了自己的看法,说了工作中面临的压力与困难及现阶段取得的一些效果,很具体也很实际,必将推进我院新型合议庭审判制度的进一步探索与发展。
马中东院长要求,1、正态度,改变不适应新型合议庭制度的情形。审判长要妥善处理庭审与行政事务的关系,司法辅助人员要放下架子,放好心态,积极学习,适用审判工作新需求。2,作比较,发现新型合议庭制度实施的前后变化。通过对比,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探索解决的方法,更好的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3、善总结,提炼新型合议庭制度下的 “金点子”“ 好做法”。善于发现合议庭成员与辅助人员的优缺点,发挥各自所长,加强团队协作精神,加大与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弥补后勤管理与业务审判不匹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