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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务灶“烹饪”清廉风

  发布时间:2013-12-03 16:47:43


    “公务灶”接待制度是兰考法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实践,是加强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自2012年6月,兰考法院深入推进“公务灶”建设以来,公务接待费用同比下降35%,一股清廉、节约之风悄然盛行。

    一是以“节俭大方”为原则建立“公务灶”。最大限度利用原有干警餐厅、完善硬件设施,设立公务接待专用房间、张贴节约提示牌、配备消毒餐、柜,装修简洁、大方。二是建立“一单一台账一公开”制度。因工作关系确需公务就餐的,由分管领导签发派餐单,注明就餐与陪餐人员,严格按照派餐单采购和加工食品,并以就餐事由、就餐时间、接待人员、陪餐人员、接待金额等情况记录台账,同时在政务栏及时公开,自觉接受干警及社会监督。三是加强监管、落实责任。成立办公室、监察室、行政科联合监管小组,对公务接待情况进行督导管理,并将督导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严格责任追究。

责任编辑:孙岩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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