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后勤管理服务工作是法院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法院各项审判工作正常运转提供物质保障,有利于法院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后勤管理工作不仅为广大法院工作人员提供服务,保证审判人员的正常工作,也为人民群众到法院解决讼争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起到关键作用。法院后勤管理工作直接影响着全院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工作效率以及审判工作的质量。如何提升后勤管理水平,使法院后勤管理实现规范化、科学化是法院后勤工作面临的新课题。
一、法院后勤管理工作与审判工作的关系
后勤管理工作以审判工作为中心,服务于审判工作,同时,法院审判工作也离不开后勤管理工作,两者是相互统一,密不可分。后勤管理工作服务于审判工作,受审判工作的支配,也就是说,后勤管理工作以审判活动的需要为主旨。同时,审判工作离不开后勤管理工作,后勤管理工作是审判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有力保障。因此,做好后勤服务必须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以干警为服务对象、以司法行政为主要任务来进行。
二、法院后勤管理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
法院后勤管理工作系统性不强,关系到工作和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如车辆管理、水电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涉及范围广,与全院的各项工作、干警的生活息息相关。其次,后勤管理工作就是服务工作,具体就是为各个庭室的正常运转提供保障,为干警的衣、食、住、行提供服务。后勤管理工作事无巨细,头绪繁多,有业务所需的交通、办公等物资保障,稍有疏漏,就会影响法院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法官的工作情绪,同时还要处理好内部各部门的关系,又要协调好法院与外部各个方面的关系。因此,法院后勤管理工作的特性要求必须实现科学化管理,目前其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软、硬件设施欠缺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经费紧张、缺少车辆等客观因素严重制约法院后勤管理工作的开展,司法管理制度缺失和不规范等问题严重制约着基层法院的司法行政管理工作。
(二)缺少专业性人才
一方面,后勤人才补充来源不足,缺少专业技术人员(除财务岗位外) ,而是以行政干部代替后勤专业技术岗位。另一方面,法院以审判业务为主,绝大部分干警不愿从事后勤服务工作,人才流失和浪费现象比较严重。
(三)主动性不够
后勤管理部门是法院正常运转的能量保障,具体且工作琐碎。后勤管理工作往往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事做起,各项工作都需要精心安排,细心考虑,这就要求后勤管理人员以高的注意力、主动性投入到服务工作当中。大多后勤服务人员非专业化出身,工作时较为缺少工作方法,眉毛胡子一把抓,因此就表现为主动性不够。
(四)后勤工作与审判工作协调不到位
有些审判人员片面任务后勤管理工作就是为审判工作服务的,在具体工作中不顾后勤管理部门的具体困难,容易导致审判工作与后勤工作协调不到位。
三、如何实现后勤保障服务科学化管理
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后勤工作也是一门学问,也需要学习,也能出人才,不钻进去就搞不好。后勤管理服务工作对内采取以人为本的原则,注重干警们的感受,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对外则既注重社会效益,更注重经济效益。
(一)转变思想观念,提高服务意识。
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变事后服务为事前服务,为审判执行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才能充分发挥保障服务职能。同时破除后勤服务是简单重复劳动的思想,树立科技发展后勤服务的观念。转变思想观念是法院后勤服务机制改革的前提。改革工作方法,提高服务水平,显得十分重要而迫切。
(二)加强规范管理,提高优质服务。
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岗位目标责任,使后勤服务的每一个层面、每一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形成“人人负专责、事事有人管”的良好局面,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一个优质的服务平台
(三)加强学习与培训,打造管理人才。
随着法院办公条件的改善,科技含量的不断增加,随之而来的现代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等后勤服务也需要大量的科技人材。同时要积极开展职业道德和纪律作风教育,解决工作人员纪律涣散、作风拖沓,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只有通过认真的学习,才能提高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法院中心工作服务的意识、廉洁奉公的意识,并进一步提升其职业道德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