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社会发展突飞猛进,不断更新着人们的婚姻观念,离婚案件一直是民事案件的重头戏。2013年兰考法院共审结民事案件1782件,其中离婚案件350件,占民事审结案件的19.64%,可见离婚案件仍是民事审判工作的重点。现就兰考法院2013年离婚案件进行以下简要分析。
一、离婚案件的主要原因
1、人生观发生变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择偶标准的变化是社会变迁的必然。经济发展得越迅猛,社会文化冲击得越深重,人们的思维方式和思想观念也就变化得越彻底。现阶段,人们对择偶标准、婚姻的质量、家庭观念、离婚的态度都有了不同的认识。此外教育的普及、社会中的交往以及由此带来的各种选择和再选择机会的增加,所有这一切,进一步影响了男女的择偶观。新旧择偶观念的冲击必然更容易导致导致夫妻感情出现裂痕。
2、因外出打工要求离婚的增多。随着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外打工,接触信息较广、思想解放更快、能力增强、事业有所发展,对婚姻质量的追求也更高,不少人认为配偶与自己存在差距,对配偶产生厌恶、嫌弃等不良情绪,认为对方难以满足高品质高层次的婚姻生活,进而出现离婚。
3、婚外情导致离婚是现代离婚的主要原因。由于家庭经济状况好转,夫妻一方很容易出现第三者插足,再加上强烈的社会诱惑,婚外情呈上升趋势。婚外恋、“包二奶”、涉足色情场所等情况对婚姻、家庭产生巨大冲击,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导致一方要求起诉离婚。
4、因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而导致离婚。夫妻之间应互相尊重,互谅互让。生活琐事繁多,难免磕磕碰碰,若不能正确化解,日积月累后就影响夫妻感情。另外不能正确处理与对方家庭成员之间关系,特别是婆媳关系、妯娌关系,极易影响夫妻感情,从而导致离婚。
二、离婚案件审判过程中凸现的问题
1、子女抚养问题日益突出。随着社会发展,人们生活有所改善。子女问题不再局限于生活费数额的确定。主张探视权、争夺抚养权、推脱抚养责任、子女教育、医疗等大额支出费用如何分配等问题突出。同时,离异家庭“问题孩子”也成为社会难题。离婚后,父母双方怠于履行抚养义务,使这些孩子缺乏父母的亲情呵护,疏于管教,得不到良好的教育,一定程度上造成单亲家庭孩子在心理、思想等方面出现断层和缺位,不利于子女成长。
2、夫妻共有财产分割难度增大。多数离婚诉讼当事人对离婚无异议,却为了财产分割争论不休、互不让步。为获得更多利益,不惜采取违法手段,转移、隐匿共同财产、虚报债务。在认定及分割共同财产时,有些财产根本无法查明,证据难以调查,部分争议事实难辨真伪,故使法官对夫妻共同财产难以认定,分割难度增大,给公正审理带来困难。
总之,离婚问题无论是对于一个家庭的和睦幸福、子女的健康成长,还是对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安定团结,都有着重要的影响作用,对于离婚案件的处理,必须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有必要针对当前离婚案件增多的原因制定有效的措施来遏制,避免离婚纠纷扩大为家庭、家族纠纷,影响子女的学习、生活,这样才能更好地构建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