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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探破解执行难

  发布时间:2013-12-20 14:12:31


    执行难长期以来是困扰法院的焦点问题,也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话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颇多微词往往也是因此而起。他们深刻认识到,要想让群众满意,只有将执行积案充分消化,消除矛盾,最大限度的实现债权人的利益。然而,没有相当的业务素质和办案本领,要解决执行积案,那仅仅是一句空话,为了实现零积案的目标,我院执行干警努力掌握法律知识,摸索执行艺术,积累办案经验,穷尽执行措施,化解了一批执行积案,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目的。

    一、执行难的原因所在:

    1、信用制度不够健全,为“老赖”提供可乘之机。

    2、部门保护主义、地方保护主义制约着法院的执行工作。

    3、法院执行力量不足,部分执行人员素质不高是造成执行难的内部原因。

    4、某些被执行人员的特殊身份,反而成为其阻碍执行的保护伞。。  

    5、市场经济的风险也会导致执行难。

    二、着眼长效机制,破解执行难。

    执行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作,构建执行工作的长效机制更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因此,它需要多方配合、多措并举,具体措施及做法是:

    1、在党委领导下,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构建社会联动制约的长效机制。长效机制的建设单靠法院一家是不够的,因为从广义上讲,执行工作也不单是法院一家的工作,它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设,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因此,破解执行难,需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需要加强各相关部门(如土地、金融、工商、税务等)的协调配合。首先,我们法院在遇到重大执行案件、采取重大执行案措施时,主动向党委政法委、人大汇报,争取理解和支持,使案件在取得良好执行效果时,还要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其次,以党委政法委领导为后盾,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地方党委一把手对联席会议负总责,政府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亲自参加,法院需要其他职能部门给予配合时,及时向其他联席会议成员通报,做到信息共享,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积极主动地配合法院工作,这样即减少了执行工作的阻力,又提高了执行工作的效率,切实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对于被执行人为政府职能部门或这些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执行案件,大大减少了执行的阻力,因为职能部门本身就是联席会议成员,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协调解决这些问题比采取强制措施的效果好,所以说,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的建设不能光靠法院一家孤军奋战,而要靠一个有指挥,有主力,有参与的和谐战斗集团同心协力。另外,只有这样,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的内容才能落到实处,才能真正服务于申请执行人,真正服务于人民群众。

    2、建立清理执行积案领导小组,加强领导与监督的力度,我院成立了以政法委书记为组长法院院长等为副组长的清理执行案件小组,同时采取领导包案的方法,解决一些企业、单位、政府、村委、学校等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以增强办案责任心,提高执行效率,缩短办案周期。办案执行过程中,针对履行能力较差的或无履行能力 的执行积案,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从有利于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出发,在认真做好当事人思想稳控工作的基础上,尽量促成当事人的和解。针对有履行能力的执行积案,在取得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理解支持的情况下,加大执行力度。依靠多种法律手段和力量,严惩一批抗拒执行、阻挠执行以及有能力履行而不履行的违法行为。通过定期公告、媒体曝光、悬赏举报执行线索、提起司法建议、启动公诉程序、限制被执行人出境、融资、置产、招投标、以及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军队等特殊群体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加强其他部门联动制约机制、及与综合治理挂钩实行一票否决等执行措施,攻克一些执行难案。确因地方干预、社会不稳定等因素我院执行困难和不便执行的,建议交叉执行、提级执行  。对委托或受托案件要及时联系沟通,以便迅速掌握案件进展;对中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发放债权凭,只要符合恢复执行的,要及时恢复;清理过程中,院长是第一责任人。并实行定承办人、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目标责任定执行期限、重点案件领导包案的“五定一包责任制”。对清积工作的成效实行周、月排名及通报制度,每周将执行情况及排名,进行公示,排名最后的予以通报批评,每月进行总结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讨论

    3、建立执行威慑机制,克服信用制度不健全的缺失。在这个机制下,被执行人若有能力履行债务,而拒不履行债务,则其融资、投资、经营、置产、处境、接受各种政治荣誉等,都将受到严格审查与限制,逐步从法律、经济、政治、道德、生活、舆论等方面给不讲诚信的赖帐户布下一张综合网。促使被执行人认识到,只有自动履行债务才是其唯一的选择。当然,机制的建设不是一促而就的,它需要人力、物力、财力的支持。目前,根据最高法院的部署,这项活动正在试点,我们相信随着国家执行威慑机制的建立,必将为解决执行难开辟新思路,也为构建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指明了方向。

    4、加强法制宣传,扩大影响和效果,争取社会理解和支持。一切来源于人民群众,一切依靠人民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党取得革命和建设胜利的法宝,执行也不例外,因为被执行人往往躲藏于千千万万的人民群众之中,被执行财产往往隐藏于千千万万的人民群众之中,只有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才能克服被执行人难寻,被执行财产难找的困惑。由于现阶段,我国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还比较淡薄,尤其占全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村,不知法者甚多,他们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根本不理解,甚至同情被执行人,所以扩大宣传是必要的,尤其对于基层法院,宣传法院执行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有权采取的措施和手段,以及对防碍执行可以采取的制裁措施,扩大影响,取得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大力宣传悬赏执行等新的执行措施,也是一切依靠群众的体现,对于举报被执行人下落及被执行财产下落属实的,当即兑现承诺内容,做到取信于民,为被执行人布下一张无形的天网。

     5、构建执行工作的长效机制,需要组建高素质的执行队伍。执行工作是社会公正保障之保障的性质决定了开展执行工作、构建长效机制必须要有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的高素质执行队伍。所谓的高素质主要应指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业务素质是开展好执行工作的基础,政治素质则是开展好工作的保障,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对于那些不适合法院执行工作、甚至危害执行队伍整体形象的执行员坚决调离执行队伍。

    6、建立特困群体救助基金,从社会稳定方面构建执行工作的长效机制。对申请执行人为特困群体的案件,若查证申请人确实生活困难,比如低保户、下岗职工等,可以先从救助基金中受偿,确保申请人的生活优先保障,这样,有利于执行工作的顺利进展,也是保障基本人权的需要。但是,对于基金的来源、管理,则需要党委的领导、政府的支持,必须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保障。救助基金制度的实行,化解了特困群体参与市场的风险,确保了社会稳定,是构建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的必然要求。

    如何破解执行难,只有构建执行工作的长效机制,但如何才能建立执行工作的长效机制,则需要法学理论界的不断探索,更需要实务界在艰巨复杂的实际工作中不断摸索。当然,对执行难的原因分析、及长效机制的内容远不止这些,还需要我们在实际执行工作中,分析类案、研究个案、有的放矢,才能提高执行工作的整体效果,迎接新的执行挑战。在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及关注下,兰考法院的执行工作会向一个崭新的层面发展。

责任编辑:武令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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