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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槌轻敲唱和谐

--记兰考县人民法院堌阳法庭副庭长郭新社

  发布时间:2014-01-20 15:40:01


    在焦裕禄精神发祥地兰考县,有一位这样的法官,他从事法院工作27年,27年是在基层法庭度过,是兰考法院基层法庭工作时间最长的一名“老基层”。27年来,他热心对待群众,耐心化解矛盾,公心处理纠纷,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就像一头老黄牛,默默耕耘,恪守着自己的本分。他就是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老郭”、现任堌阳法庭副庭长郭新社。

    情系百姓

    “在基层待的时间长了,想不想换个地方到院里其他部门?”有人这样问郭新社。郭新社总是绽开一脸纯真的笑,反问人家:“到哪都是为百姓办事,分啥子此处彼处,我在基层还没待够,还不舍得离开这里的乡亲。”

    一身尘土两腿泥,身处乡村经常与百姓打交道,不容易。有的总想脱离基层“苦海”,做些省心省力的工作。基层条件差不说,更担心调和左邻右舍十里八村的事,弄不好就会陷入烦恼之中。而郭新社却不那样认为,出生农家的他,对百姓有一种与生俱来的亲切与眷顾,他把服务乡亲父老作为最快乐的事,所以他根扎下去,很自然的心就紧紧与淳厚乡土融为了一体。20多年的季节变换,从小郭变成了老郭。头上的白发多了,脸上的纹络多了,与当地百姓的感情也更紧密了。乡亲们有啥撕扯不开的纠纷,“找老郭论道论道”成了当地群众的口头禅。老郭没架子,讲道理,以理服人,依法育人,他们心服口服。

    郭新社觉得法官断案辨真伪、论曲直、明是非、释法理,更重要的是,让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对与错,然后才能息纷止争,胜败皆服。他不愿意看到乡里乡亲因为生产生活中的鸡毛蒜皮、过失差错等,剑拔弩张,闹得不和谐不和睦不稳定。他要用其所学,通过司法途径倾力为家乡的和谐、文明、繁荣建设尽绵薄之力。

    倾力化解每一起纠纷

    堌阳法庭下辖堌阳、谷营、孟寨三个乡镇。各类民事案件应接不暇。但对受理的每一起案件,郭新社都一丝不苟,高度负责。他常说,法官接受的案件成百上千,而对百姓来说,也许一辈子只打一场官司。我们的一点不认真,就会让当事人感到终生的遗憾。法官对每一起案件都要认真审查,公正审理,不辜负群众对司法的期待。

    周某诉妻子张某离婚案,因双方忙于生意,造成误解和感情危机,并引发周某与妻子家人的矛盾冲突。但在审理中郭新社发现,妻子很爱丈夫周某,对两人之间的矛盾很自责,不同意离婚,而周某提出离婚有赌气的成分。一个原本很温馨的家庭不能就这样散了。郭新社决定着重做双方的和好工作。在法庭调解时,他把调查得来的有关原、被告婚后的恩爱片段一桩桩说给他们听,激起两人对过去的感情回忆,让他们对自己的不珍惜进行反思。郭新社抓住时机,用“外面的金窝银窝,都不如家里的热被窝,赶快回家吧”一句乡土老俗话,说的原被告破涕为笑,周某当庭提出撤诉申请,二人和好如初。多年来,郭新社审理的上千起案件,调解结案率70%以上,无超审限案件、无发改案件,无一起赴省进京上访现象的发生。

    “三调联动”让亲情回归

    年逾七旬的赵老汉于2013年8月因病在县城一家医院住院治疗,两个月的时间里,花去医疗费近二万元。因他的大儿子不去探望和支付医疗费,无奈之下与老伴一起将大儿子告上法庭。

    案件受理后,郭新社了解到,赵老汉有两个儿子,他和老伴长期随小儿子生活,并且其责任田也一直由小儿子耕种。大儿子觉得父母偏向小儿子,由此产生成见,认为既然父母心里没有大儿子,如今老人生病了,也别指望他伺候,更别提出钱的事。通过进一步走访得知,赵老汉的小儿子与大儿子素来不和,弟兄两个很难坐一块商议事情,这为案件的化解造成了难度。

    家庭矛盾纠纷案件,如果一判了之,既不能弥合兄弟之间的过节,也不能拉回父子母子亲情,更无助于家庭的和睦和谐。适逢我国第一个法定“老年节”即将到来,为了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倡树敬老爱老传统美德、社会公道,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郭新社决定启动“三调联动”机制。司法调解、村民委员会组织调解与家族有威望人士调解相结合,合力化解这起赡养纠纷案。郭新社和同事多次召集村组人员及赵老汉家族人员做调解工作,反复到赵老汉儿子家中及医院病房做化解沟通工作。通过说法、讲理、叙亲情,逐步消化赵老汉两个儿子心中的芥蒂,最终让大儿子发自内心的亲情回归,自觉来到赵老汉的病榻前伺候老人,尽人子之孝。

    “咱老百姓自己的法庭”

    零距离贴紧群众,更能体察乡情民生。郭新社总是换位思考,凡事多为当事人着想。案件开庭,农忙时节,怕误了当事人的活计;有的身体不方便,来往奔波艰难;有的当事人在外地务工,又不能随唤随到。为此,他和同事们常常把法庭设在当事人村里、家里以及集市、田间地头,因地制宜地开展巡回办案,方便当事人诉讼维权。当法槌敲落的那一刻,让百姓感受到司法的温情与暖意。当地百姓常说,老郭真是咱的贴心法官,堌阳法庭是咱老百姓自己的法庭。

    2013年中秋节,家人团圆,亲友相聚。而郭新社安排的“假日法庭”准时开庭。这是两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两起案件的当事人有的在外承揽工程,有的在外跑运输,平时都很少回家。由于当事人因故不能准时到庭参加诉讼,致使案件一直无法进入正常审理程序。郭新社为当事人着想,决定利用中秋节假期都放假休息这一时间,召集各方当事人开庭审理案件,这样既不影响当事人各自的工作,也减少了不必要的奔波。经与各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假期开庭。庭审中,郭新社悉心调解,从诚信、道德、法律等方面耐心做当事人工作。当事人深为他的敬业精神所感动,其中一起案件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另一起案件的当事人当庭结清了欠款。当事人曲某收到清偿的欠款,激动地说:“没想到郭庭长在假期里能为俺讨回欠款,真是太感谢了!”

    3年来,堌阳法庭共设立“假日法庭”32庭次,受教育群众160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清廉自守,俯仰无愧

    郭新社扎根基层,恪守“公正、廉洁、为民”准则,多年如一日。工作中他注重正“身板”练“硬功”,做到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业务技能过硬,廉洁自律作风过硬。他觉得有了这样的“硬功夫”,才能在工作中坚持原则不偏离宗旨,公正裁判经得起检验,光明磊落俯仰无愧。

    在日常办案中,会遇到各行各业的当事人,各种诱惑也难免存在。但面对诱惑郭新社都始终坚守自己的职业和道德操守,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不让自己心灵受沾染,行为受干扰,保持自己一贯的清廉作风。他和同志们一道,在基层审判战线勤政为民,公正司法,使堌阳法庭工作受到上级领导的认可、群众的称赞。堌阳法庭曾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授予“全国法院指导民调先进集体”称号,他本人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基层先进工作者”,连年被本单位评为“先进工作者”。

责任编辑:孙岩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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