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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法院实施六项措施筑牢党风廉政防腐体系

  发布时间:2009-07-08 16:10:41


    今年以来,兰考法院为深入学习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法院开展的“五个严禁”教育整顿为契机,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强化了教育、落实了制度、严格了惩治、加强了监督,较好地发挥了纪检监察职能作用,通过实施六项措施筑牢党风廉政防腐体系,有效预防了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实现了上半年无违法违纪、无冤假错案、无重大责任事故的目标。

    (一)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反腐体系。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近年来,兰考法院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修筑反腐倡廉“高压线”,确保全院干警远离腐败,并做到处理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结合法院系统开展的“五个严禁”活动,兰考法院先后制定了《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切实加强作风纪律的工作意见》、《关于违法过错案件和违法违纪问责办法》、《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工作意见》和《加强廉政建设的工作意见》等规定,修订了《关于对内部工作人员的处罚办法》、《过错案件责任追究办法》等规章制度,不断加强作风纪律的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健全了反腐倡廉体系。

    (二)主动开展督查,规范队伍管理。

    兰考法院成立以纪检组、监察室为主体,有政治处、行政科、办公室、立案庭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督查工作组,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加强了对干警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情况的监督管理。督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查出的问题发出督查通报,有效规范了日常工作纪律。对督查发现的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我院分别采取缴纳罚款、扣发文明奖、通报批评等方式进行处理,并与司法能力考评分数挂钩。

    (三)落实抽查回访,做到防微杜渐。

    为避免个别干警存在侥幸心理,针对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我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从年初开始就坚持把惩防体系建设贯穿案件诉讼整个过程,对本院审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由立案庭和业务庭分别向案件原告方和被告方发放《廉政及审判效能监督卡》,并在结案后入卷的存根上记录当事人或代理人对承办人与合议庭履行职责、审判效率、廉洁表现等方面的意见,院纪检监察部门对监督卡随案发放及对案件情况进行回访调查。监督回访的范围包括本院受理的所有审理、执行案件和委托评估、拍卖和委托鉴定案件,回访的内容涉及廉洁、审判作风、审判效能、司法礼仪和“五个严禁”落实等方面。监督回访的方式是由监察室从全院每月所结案件中按5%-10%的比例随机抽取,直接走访或电话联系当事人及代理人,全面了解办案人员是否存在违规办案、对当事人态度生硬、不能严格遵守司法礼仪等行为,以及是否存在违反“五个严禁”的情况。监督回访由专人负责,对回访的内容逐一登记,回访情况调查表由纪检监察部门留存。同时,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坚持做到四个百分之百,即百分之百受理、百分之百查证、百分之百反馈、百分之百追究,从而有效避免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监督回访制度实施以来,我院已经回访43案92人,绝大多数当事人对法官的工作都比较满意,不少当事人还对法官司法为民的形象、认真负责的态度、加班加点开展调解的精神表示赞扬,无一例举报法官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现象,充分表明了我院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取得的显著成效。

    (四)加强内外监督,广泛开门纳谏。

    缺乏监督的权力会容易滋生腐败。为广泛听取法院内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兰考法院加强了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不但委任了在审判、执行一线工作的11名或德高望重、或德才兼备的同志担任廉政监察员,分别对其所在庭、局的廉政建设开展监督,还专门聘请了14名社会各界代表兼任廉政监督员进行外部监督,从而形成了全方位的监督格局。同时,兰考法院还主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执纪监督员等征求涉及服务大局、审判作风、廉政建设、审判质量、审判效率、执行工作等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共发放征求意见表400余份,总结归纳出16条意见和建议,对这些问题我院已全部予以落实,并及时进行了反馈。在“五个严禁”活动开展之初,兰考法院就在院机关和法庭张贴了公示牌,在县电视台等有关媒体上发布公告,公示“五个严禁”和监督电话;在院门口设置了举报箱,每周定期开箱登记举报信函;还在监察室准备了录音电话,24小时接受举报,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五)建立廉政档案,纳入绩效考评。

    为了增强干警主动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兰考法院以“五个严禁”为内容层层签订了专项责任书、作为个人党风廉政档案的内容,确保人手一份。兰考法院每月月底定期召开例会和建立专项通报制度。例会采取集中或庭室分组的形式,通过召开干警座谈会、书面评议、走访调查等方式,认真梳理、归纳提出的意见和发现的问题,活动中,兰考法院活动办共总结出9条问题,已经全部进行汇总分析、并予以解决。并每月对举报、受理、调查、处理等情况进行通报,发布专项通报4期,同时将处理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并记入廉政档案,确保了督促有力,指导有方,检查到位。

    (六)强化追究问责,绝不姑息迁就。

    兰考法院注重用反面教材教育干警,建立了重大案件通报制度和典型案例分析制度,同时在查办案件、处理违反院规院纪责任人时坚决落实到位,绝不姑息迁就。针对重点环节、重点人和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加大了监督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

责任编辑:马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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