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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领导批示向弘扬焦裕禄精神好法官闫胜义学习

发布时间:2014-07-17 16:00:28


    大学毕业后,他就在基层的法庭工作,这个根一扎就是27年。其间,他有过多次调回机关晋升的机会,领导主动找他,可他都婉言拒绝。27年间,他办案2600多件,大多是农村的各种棘手纠纷,但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改判,无一信访。他就是被称为“焦裕禄式好法官”的兰考县法院坝头法庭副庭长闫胜义。

    本所和众媒体集中报道后,近日,省委领导对闫胜义同志先进事迹作出批示。

    省委书记郭庚茂6月28日批示:闫胜义同志扎根基层27年,积极践行焦裕禄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与人民群众建立了深厚感情,广大党员干部要向他学习,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省委副书记邓凯6月28日批示:看了闫胜义同志的事迹很受感动,他几十年如一日扎根基层,全心全意服务群众,有效化解纠纷,在他身上体现了亲民爱民、无私奉献的焦裕禄精神,是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楷模,应予广泛宣传并组织学习。当前,特别是要把学习闫胜义同志的活动同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引导和激励全省党员干部立足本职,扎实工作,为推进“富强河南、文明河南、平安河南、美丽河南”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刘满仓6月27日批示:闫胜义同志在基层法庭27年如一日,扎根基层兢兢业业,公正办案,执法为民,在农村的平凡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令人可敬可亲,应大力宣传,全省政法干警应向他学习。

    7月3日省委常委、宣传部长赵素萍批示:闫胜义同志27年如一日,扎根基层,心系群众,公正司法,模范践行了焦裕禄精神,是新时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楷模。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发挥好示范引路作用,形成广大党员向上向善的正能量。

    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夏杰7月2日批示:闫胜义同志27年坚守基层法庭,办理2600多起案件,无一例错案,为群众排忧解难,树立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好形象,当选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好干部。建议进一步挖掘和宣传闫胜义同志的先进事迹。

责任编辑:孙岩魁    

文章出处:来源:《河南法制报》 2014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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