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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法院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主体责任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4-07-25 08:18:06



召开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会

    2014年7月22日下午,兰考县人民法院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会议,院班子成员、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马中东院长在会上指出,一是院党组要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 要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树立用人的正气;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整治 “六难三案”问题;要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坚持落实新型合议庭改革;要领导和支持纪检组监察室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以 “零容忍”的态度,惩治司法腐败,要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要管好自己、带好队伍、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二是要狠抓作风建设,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等各项纪律,严格管理,尽到管理责任,坚决克服组织涣散和纪律松弛现象,严肃惩治腐败,结合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三是院纪检监察部门要明确职责定位,坚守责任担当,深化“三转”, 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从根本上把监督责任落实好、履行好。

    马院长在会上向全院干警作出了三项承诺,一是决不收受任何钱物,二是决不因私过问任何案件,三是自己做不到的决不要求大家做到,请大家监督。并对全院干警提出希望,一是希望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做到敢抓敢管,抓早抓小,及时提醒,做到责任层层落实。二是希望大家相互监督,相互提醒。三是希望大家勇于和损害法院形象的行为作斗争。

    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纪检组长陈建光传达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宣读了《兰考县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任务分解实施办法》、《兰考县人民法院整治“六难三案”问题工作任务分解意见》,党组成员曲肇林宣读了为落实主体责任而制定的《兰考县人民法院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兰考县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

    党组成员、副院长庄著立通报了今年以来对超期移送、违反会议、值班等工作纪律给予通报批评、扣发文明奖等的处理决定。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纪检组长及5个部门的中层负责人分别就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及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进行了表态发言。

责任编辑:孙岩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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