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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被处罚 “挺”到犯罪判拘役

  发布时间:2009-09-11 09:41:43


    9月8日,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行医案,判决被告人葛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09年以来,被告人葛某在未取得医师资格、《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开设镶牙馆非法行医,兰考县卫生局于2009年2月23日、6月8日两次对其行政处罚后,葛某仍继续非法行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葛某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而行医,在被卫生行政部门两次处罚后,仍不改正,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鉴于被告人葛某认罪态度较好,对其可酌定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马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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