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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胜义走进人民网演播室 讲述服务群众故事

  发布时间:2014-10-27 15:18:34


    当了27基层法官,判了2600多件案子,没有发改,没有错案,没有上访;自喻为兰考的疙吧草,守着家乡的土地,看堤护院,为老百姓解忧排难;其貌不扬,语言朴实,却把百姓的心理揣摩得精准细透,判案合情、合理、合法。他是闫胜义,兰考县人民法院坝头法庭庭长。

    今日上午,闫胜义与兰考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群众路线活动办副主任张嘉华走进本网演播室,讲述联系服务群众故事。

    闫胜义说,我老家在兰考县孟寨乡何二庄村,是土生土长的兰考人。因为生在兰考,长在兰考,从小就经常听老人们讲述焦裕禄的故事,深受焦裕禄事迹的感染,是在焦裕禄精神薰陶下,成长起来的一名普通法官。1987年6月,我在河南省司法学校面临毕业分配。学校当年有几个分配到郑州、濮阳的指标,是省司法厅直属单位。因为拿不定主意,我就和同学庄著立一起,回家跟父母商量。路过焦裕禄陵园时,我们走了进去。一件件展品一幅幅图片讲述了焦裕禄一生的动人故事,令我肃然起敬,感动不已。出门的时候,我对著立说:“我想好了,焦裕禄为咱兰考都累死了,咱作为兰考人,毕业了我哪儿也不去,就回兰考!”著立说:“你回来我也回来!”就这样,我们一起回到兰考,被分配到兰考县法院。后来我想起来这一幕,还写了一首顺口溜:“仲夏焦陵再忆君,耳濡目染感触深,自此立下为民志,且把君心比我心。”

    作为兰考县法院历史上第一批司法专业科班生,闫胜义说,当时领导很重视,分别征求我们工作安排的意见:愿意到哪些部门去?我说:“到离群众最近的地方!”领导很惊讶,用试探的口气问:“乡镇法庭离群众最近,可那儿最苦,最缺人,也最锻炼人,你愿去吗?”我说:“我愿意去!”就这样,我被分配到了爪营法庭。在爪营法庭工作了两年,之后又分别在张君墓法庭14年,在南彰法庭工作5年,2008年春天,我被调到坝头法庭任副庭长工作至今。屈指算来,从进法院大门到现在,我一直在法庭工作了27年,期间办理了2600多起案件,没有发改,没有错案,没有上访。

    回忆起在27年基层司法实践中,闫胜义说,我所承办的案件多数都是让人看来鸡毛蒜皮的小事,但是我认为,再小的案件,对老百姓来说都是天大的事,法官都应该对群众充满耐心和爱心,把他们看成自己的亲人,真正去理解和帮助他们。27年来的工作经历,让我懂得了群众的智慧是无穷的,群众是我最好的老师

    “有人说,长期的民事审判会让人变得麻木。但随着工作时间越来越长、年龄越来越大,我的心却变得越来越软,越来越细。”闫胜义说。一个阴冷冬天的下午,我带着同事去一个调解和好无望的离婚当事人家里。患着肾病的被告躺在父母家的小床上,他年迈的老娘抄手坐在旁边,默默流泪。按法律程序,夫妻离婚需要征求10岁以上孩子愿意随哪一方生活。天擦黑的时候,两个孩子放学回来。当我问“如果爸妈离婚,你们愿跟谁一起生活?”大点儿的孩子“哇”的一声大哭起来,抱住我的胳膊哀求:“伯伯,别让他们离婚!我和弟弟死也不分开……”我的的眼泪再也控制不住,泪水打湿了记好的笔录,一份询问笔录,我记了三次才完成。这个案件虽然调解结案了,可我的心始终轻松不下来,并且有一种负罪感。每当想到这一场景,我的心就像刀割一样。我多次对人说起这个案例,总会说:“这个案子我会记一辈子。”

    回想27年来,闫胜义说,我只不过是做了一个法官应该做的事情,尽到的是一个法官的天职与本分,很平常,也很普通,像我这样的法官还有很多很多,他们和我一样,不计个人名位,一心一意为老百姓排忧解难,定纷止争,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着焦裕禄精神、弘扬着焦裕禄精神、传承着焦裕禄精神,我愿做焦桐下的“噶巴草” 为群众“看堤护院”!

    张嘉华说,闫胜义作为兰考法院第一届科班毕业生,能够坚守乡镇基层法庭27年,并且所承办案件没有错案没有上访,难能可贵;一个人能力有大小,但只要他心里装着群众,为老百姓办实事,就值得表扬,就是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显然,闫胜义就是这样的人!我们绝不会无视这样默默无闻的人的贡献,也绝不会让这样的老实人吃亏!下一步,我们要将闫胜义的事迹系统地宣传下去,让焦裕禄精神引领兰考的工作大局!

责任编辑:孙岩魁    

文章出处: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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