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结合“五个严禁”落实情况,迅速在审判、执行第一线工作中设立了廉政监察员。11名庭室副职或审判执行一线的法官被民主推荐后,经院党组聘请为廉政监察员,他们将分别负责在本院民事、刑事、行政、执行、技术科等十一个部门履行监督职责。
3月23日上午,兰考县法院隆重举行了廉政监察员聘用仪式,院党组书记、院长孔令营同志亲自为11名廉政监察员颁发了聘书。他们在院纪检组长陈剑光的带领下,面对国徽庄严宣誓,明确了自身的神圣使命和责任,决心做好法院廉政建设的守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