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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法院全面推行廉政及审判效能监督卡制度

  发布时间:2009-09-21 15:50:41


    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审判效率,有效防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不廉洁行为的发生,增加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建立落实五个严禁的长效机制,兰考法院全面推行廉政及审判效能监督卡制度。

    该院从年初开始,坚持把“五个严禁”及审判效能建设贯穿于案件诉讼整个过程,规定凡是本院受理的案件,由立案庭向案件当事人及代理人送达立案通知和起诉书等文书的同时,向每一个当事人发放《廉政及审判效能监督卡》,并在送达回证上签字。该监督卡上显示“五个严禁”的内容及审判效能6个方面的内容,并公开本院24小时举报录音电话,由每个当事人就办案法官和执行人员在案件审理和执行过程中廉洁以及工作作风、态度方面进行监督,当事人可以随时拨打监督电话,也可以在案件审结和执行终结后针对监督卡上列举的行为如实填写,签署名字后直接邮寄或送到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举报,纪检监察部门坚持做到四个百分百,即百分百受理、百分百查证、百分百反馈、百分百追究。

    廉政作风监督卡新举措的推出,将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对法院审判、执行活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方位监督,有助于维护人民法院司法公正、清正廉洁的形象。

责任编辑:马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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