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下午,兰考法院审判服务中心挂牌成立,亦标志着我院公车改革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我院公车改革体现在“三个统一”上:统一管理,将分散到各部门的公车统一收回审判服务中心集中管理,并配套制定了《兰考县人民法院派车办法》,对车辆的使用方式、GPS定位管理、派车顺序、派车范围、派车办法等从制度上进行了规范。统一调度,申请公务用车,需提前填写申请单、审批表,报送审判服务中心备案,服务中心依据申请先后、缓急,统一调度车辆出行。统一维护,实行专人专车、定人定车,车辆定期有专人进行维护,延长车辆使用寿命、更好地服务审判工作。
马中东院长指出,驾驶员要具有安全、团结、敬业、服务意识。推行公车改革,是落实中央政策的具体体现,应时应势,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维护,进一步提高了公车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阳光化,这在兰考法院历史上也是第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