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人民法院
2018年度部门预算
二〇一八年十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兰考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兰考县人民法院2018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兰考县人民法院2018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兰考县人民法院概况
一、兰考县人民法院主要职责
(1)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2)审理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4)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执行死刑案件。
(5)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6)对县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县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
(7)管理县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9)研究室负责办理审判委员会会务;承担法院开展学术研讨和实证调研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法院的新闻报道、法制宣传工作以及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负责司法统计;负责组织、汇总对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承担吉安市法官协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内刊的编辑发行工作;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相关的调研宣传和司法统计工作。
(10)司法技术处负责法院司法技术咨询、技术审核,对外委托司法鉴定、检验、评估、审计、拍卖等工作;负责法院信息化工作;指导和监督下级人民法院开展司法技术工作。
(11)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负责本院机关及全市人民法庭的基本建设工作;负责法院的武器、车辆、服装等专项物资装备计划、管理及分配工作;负责本院后勤服务和日常对外接待工作。
(12)司法警察支队负责指导法院司法警察的警务、教育、警衔呈报、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法院的警力调配;负责警卫法庭、看管押解刑事被告人和人犯等工作;组织和参与对死刑人犯的执行;参与有关审判和执行的工作事项;负责本院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
(13)机关党委负责院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工作,协助行政领导抓好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教育、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办理机关党员违纪处理的有关工作;领导中院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
(14)纪检组(监察室)负责法院的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检查法院系统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党纪国法及行政纪律的情况;受理法院系统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调查处理法院系统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纪行为;制定纪检、监察工作的规章制度。
(15)评查办负责对本院审判、执行的各类案件和裁判文书进行质量评查。
(16)第八合议庭负责审判民间借贷。
(17)第九合议室负责审判民间借贷。
二、兰考县人民法院预算单位构成
1.兰考县人民法院部门预算是县本级预算单位预算。
2.下设19个庭局室和4个基层法庭共23个部门
(1)办公室(2)行政科(3)政治处(4)研究室(5)审管办(6)监察室(7)信访办(8)司法技术科(9)立案庭(10)法警队(11)刑庭(12)少年刑事审判庭(13)民一庭(14)民二庭(15)交通庭(16)行政庭(17)审监庭(18)(19)执行局(20)坝头法庭(21)堌阳法庭(22)考城法庭(23)小宋法庭
第二部分
兰考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兰考县人民法院2018年收入总计4283万元,支出总计428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823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人员增加,案件增多,执行救助金额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兰考县人民法院2018年收入合计42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283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兰考县人民法院2018年支出合计42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49万元,占92%;项目支出334万元,占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兰考县人民法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428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823万元,增长74%,主要原因:人员增加,案件增多,执行救助金额增加。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兰考县人民法院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2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283万元,占100%。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兰考县人民法院《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院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院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72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73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7年减少1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我院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 2017 年增减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17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合理安排,节约开支。
(三)公务接待费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以下各项内容如金额为0,仍需进行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兰考县人民法院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429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合理安排支出预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5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11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我院共组织对2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64万元。2018年,我院拟组织对2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3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院共有车辆1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院2018年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兰考县人民法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2018法院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