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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的方案

发布时间:2023-08-10 09:23:47


   为进一步深化开展“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能力大提升、工作大落实”集中教育活动,加强“大调研、大培训、大学习”活动力度,我院将以全市法院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为契机,挖掘实质化、规范化的优秀裁判文书,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裁判文书制作水平,根据我院审判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通过开展裁判文书评选活动,提升我院裁判文书制作水平,提升法官、法官助理的司法能力,进而提升案件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活动顺利进行,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和评选小组。 

   (一)领导小组 兰考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朱予东任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卜凯、党组成员房庆伟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审管办,审管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裁判文书评选工作,审管办其他人员为成员,全力保障文书评选工作有序开展。 

   (二)评选小组 评选小组成员为:朱予东、童秋霞、刘瑛瑛、张伟献、刘富、管楠、张永红、朱睿聪、李进良、亓国战、孙岩魁、路宏善、张来彬、倪盎,负责裁判文书的评比工作。 

    三、评选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评选范围 生效日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通知书等裁判文书,被二审、再审发回重审、改判的裁判文书不得参选。 

   (二)评选标准 1.层次清晰、结构完整,格式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现行各类裁判文书制作的统一规范要求。首部诉讼参与人排列正确,表述无误,案件由来及审理经过表述完整正确;尾部符合文书样式要求,用印、署名、日期均规范准确;语言文字上准确、流畅、规范,简炼易懂,标点符号使用得当,打印制作规范; 2.诉辩主张概括简明准确; 3.证据列载清晰,证明对象表达准确,证据认定说理充分; 4.审理查明案件事实清楚; 5.说理概念准确,逻辑严谨,层次清晰,论证有力,综合运用法律规定、法律精神、法律原则等充分说理,展现较强的专业性; 6.适用、引用法律条文正确,无漏引、多引等现象; 7.裁判主文表述符合规范要求,准确无歧义。(具体评分标准可参考见附件1) 下列案件的裁判文书可以优先推荐: 1.社会广泛关注,影响重大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关切重大民生,对社会行为和公共秩序具有规范和导向作用的案件; 2.法律概念的理解上存在分歧,需要以案释法,或者法律规定比较原则,缺乏明确具体的标准,或者法律规定存在冲突,适用中产生争议,对阐释法律精神和原则、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件; 3.适用新颁布、新修改的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的规定,对统一类似案件裁判尺度有指导作用的案件; 4.情理法交汇融合的案件; 5.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案件; 6.作出无罪判决的刑事案件; 7.刑民交叉案件、民行交叉案件; 8.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其他新类型案件和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 

   (三)推荐和评选数量 我院12个业务部门,在本部门范围内至少推荐优秀裁判文书1篇。 评选小组对各部门推荐的候选裁判文书进行评选,将选定优秀裁判文书5篇。

   四、成果转化 

   (一)推荐参加上级法院文书评选 对于评选出的优秀裁判文书,优先推荐参加上级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

   (二)适当奖励并纳入绩效考核 我院评选出的5篇优秀裁判文书,将分别评出:一等奖:1篇,奖励书卡1000元;二等奖:2篇,奖励书卡500元;三等奖:2篇,奖励书卡300元。审管办将把本次评选结果纳入绩效考核,若被上级法院被评为优秀裁判文书,则对承办法官予以通报表扬、颁发证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业务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法官、法官助理全员参与、自下而上开展、内外评价结合、结果综合运用”的工作要求,积极参与评选,精心组织实施,按时完成相关工作,确保参评的裁判文书质量,切实发挥裁判文书在统一法律适用、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严格审核把关 在报送推荐文书前,各业务部门应严格按照报送范围和内容组织裁判文书遴选工作,报送前要经过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

  (三)按时报送材料 各业务部门以庭室为单位组织报送,文书下载为pdf版式,并填写文书评分表和推荐信息表(可见附件1和附件2),合并在一个文件夹里,于2023年8月14日前通过内网CoCall报送至审管办李玉洁处。 

 附件:1. 裁判文书评分表 2.参评裁判文书推荐汇总表

关于印发《兰考县人民法院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附件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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